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8日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
2021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按照《湛江市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突破口,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感恩奋进在状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从党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接受精神洗礼,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感恩奋进,抓住机遇,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扛起“全力建设省城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历史使命。
(二)为民服务有激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扬“三牛”精神,着力解决衙门作风、漠视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怀着干事创业的激情做好各项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惠民政策,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改进作风敢担当。敢担当、重作为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树立,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引导党员干部重实干、讲实效。勇于直面问题,主动向机关作风“顽疾”亮剑,持续纠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优化环境出实效。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持续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着力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审批、违规审批、职权分离等问题;突出执法监督管理,解决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政务环境、建设经营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亲商、爱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简政放权出动力,以公正监管出公平,以优化服务出便利,构建审批流程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企业获得感更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湛江市城综局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形象。
三、参加单位
机关科室(14个):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城市照明与户外广告管理科、执法科、信息化管理科、总工程师室、行政审批科、督察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党办)。
局属单位(23个):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市园林管理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三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奋勇分局、市海滨公园管理处、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市南国热带花园管理处、市中澳友谊花园管理处、市绿塘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市东坡荔园管理处、市霞山市政维护站、市赤坎市政维护站、市坡头市政维护站、市麻章市政维护站、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市城建设计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创文巩卫办、创园办、扶贫工作队。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2019年第40号公告)、2020年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营造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各科室务必按照《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中所列举的全市重点开展的审批流程再造专项整治、简政放权专项整治、“信息孤岛”专项整治、诚信体系专项整治、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招商引资专项整治、平安湛江专项整治等“八个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结合湛江市城综局实际找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精准发力、集中突破。
(三)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北上广深杭营商环境高地成功经验做法,针对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执行合同、政府服务等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18个要素中与我局业务相关的部分补短板,着力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建立湛江市城综局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四)强化问题自查自纠和督办考评。广大干部职工要敢于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进行自我革命。通过对照《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个人、科室(单位)、局系统三个层面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应建立三种问题整改台账。督察科加大督办力度,把问题整改台账作为湛江市城综局今年作风效能建设考评重点,对出色完成“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问题整改的科室(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的科室(单位)加大扣分力度,保障问题整改到位。
(五)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督察科的职能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种行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活力。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全过程中,坚持对干部“严管”的同时,倡导和保护爱岗敬业、克己奉公的精神,对有担当重作为、敬业奉献的干部加强组织关怀和后勤保障;建立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将容错纠错机制嵌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活动安排
活动从2021年2月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把信息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
(一)思想动员和方案制定(2月底至3月15日)
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局办公室负责动员大会筹备工作。各科室(单位)及时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学习动员活动,及时学习传达《湛江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市主要领导在全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我局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并于3月12日前将开展学习动员活动情况报局活动领导办公室(督察科)。
(二)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3月16日至10月底)
各科室(单位)根据《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个人和科室问题整改台账(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并于3月22日前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办公室根据机关各科室职责,对照《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台账》目标任务,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局督察科加大督办力度,根据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任务推进,逐个难点突破,及时将各科室整改完成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确保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进度滞后、群众意见较大的科室(单位)负责人,由局相关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三)考评验收和深化提升(11月初至12月底)
1.市级考评验收。对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将由湛江市委托第三方分阶段考评验收。对于机关作风方面的整治成效,将由市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联合市督导督查工作组负责考评验收。考评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价湛江市城综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整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被列为
重点整治单位且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一、二等奖及进步奖。
2.局系统内部考评。根据局党组的工作布置结合问题整改台账进行考评验收,对于考评排名靠后且整治效果差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四)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每双月30日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办公室。各科室要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认真组织整改落实,于每双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报送时间为4月25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成立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孔令培
副组长:艾五星、吴斯斯、陈勇、李公进、赖宏、凌云、陈晓东、全勇、李明、郭俊、张献红、叶道波
成 员:谭学生、郭春涨、吴建平、杨姿新、曹民、王华忠、李孔星、梁静、陈更生、林建强、李康武、余闻华、严凤明、陈斌、梁小文、李 林、叶耀华、林成强、黎文健、麦昌明、邓悦伟、欧阳烈、张祝、陈鹏程、李健、黄华、钟雁、廖远飞、王武、张国平、许保敬、陈朝晖、易雄、林秀山、温华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督察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道波同志兼任,李康武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保障工作运转。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确保每一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照《局作风效能建设考评方案》进行考评,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树立和践行“人人是营商环境”的观念、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用系统思维指导行动,齐心协力,注重协调配合。
(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加强在宣传栏、网站、粤政易工作群等阵地和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方法,在局系统内营造浓厚正确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对接,及时宣传报道湛江市城综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和新成效,树立湛江市城综局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件:1.关于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分解表
2.“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个人作风问题整改台账
3.“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科室(单位)作风问题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