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 (记者潘洁婷 通讯员苏若扬)12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南国热带花园广场等5个市区公园开展《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向群众普及城市管理知识,提高人们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深入推进绣花精神精细化治理城市环境,全面推进《条例》落到实处。
当天,共出动宣传人员210人次,现场共发放《条例》等各种宣传资料1000份,提供咨询服务超过200余人次。活动提高了市民对《条例》的认识,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营造浓厚的共治氛围,为今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据了解,该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市城市管理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和重要遵循,对新形势下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大宣传力度,从本周起,该局还将通过执法车上路流动宣传、向各商铺散发宣传资料、到人流较大的商场公园定点派发宣传册等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