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会议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集体智慧,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正确决策,努力提高议事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为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一、参加局长办公会人员范围
1、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
2、局长办公会由局正、副局长参加,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并派员作好会议记录,在必要时可视会议的不同内容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3、参加局长办公会的人员应在会前做好议事的准备工作,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二、局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
1、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1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8:30时。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内容
1、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和决定,并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意见。
2、汇报总结前段工作情况,讨论制定本局下步工作计划安排、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其他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四、会议准备
1、收集议题,每月在办公会前由办公室负责向各分管局长收集议题,并整理后报局长或受委托一名副局长审定。
2、审定议题,局长或受委托一名副局长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决定议题。
3、议题反馈,凡被圈交的上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反馈给提议的局长或科室。
4、议题准备,上会议题由提议的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并在会上汇报。
5、议题议定,无论上会议题被议定或否定,都应记录在案,并由办公室装卷建档,重大事项或需要上报下发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报局长审签后行文。
五、督办落实
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在下次局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决定和决议的科室,局长办公会提出批评,承办科室作出说明,无特殊原因造成严重影响工作的,予以追究责任。
六、局长办公会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为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议题一经议定,与会人员要坚决执行。
2、既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又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每项决议的科学性、正确性。
3、要严格保密制度,凡对局长办公会所议内容需传达或公开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违者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