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安委会总体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这一中心任务,更新安全理念、规范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系统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副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书的导向和促进作用。认真做好年度领导班子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的作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月报表制度,加强主动性和预防性,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紧绷安全生产弦,促进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规章制度,严肃事故的责任追究,对出现事故的相关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接受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一) 常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1.加强对市政道路(桥梁)、井盖设施、排水设施等巡查,防止井盖损坏、丢失造成坠人、沼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2.加强对作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好司机安全驾驶的教育,按照禁止超载、禁止超速、禁止酒后驾驶、禁止疲劳驾驶、禁止使用报废车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对城市照明的灯杆、电线、变压器、控制配电箱等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危杆断裂坠落事故,同时对容易受到雨天、汛期积水影响产生漏电的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和防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加强汛期市区“水浸街”容易积水的雨水口清淤工作,加强湖光路立交桥旧泵房和麻章市政维护站泵房清淤和设备维修保养,
5.加强垃圾处理场防火、防洪、防汛、防渗工作,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安全平稳运行。
6.加强园林垃圾堆放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园林景点水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淹、防溺水等防范工作。
7.加强园林绿化的森林防火及路树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防止路树腐朽断裂、枯枝脱落、危树倒伏,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
8.加强公园公众密集场所内游乐设施的维护和检查,配备足够消防器材、设立清晰警示牌、保证消防设施有效使用和消防通道畅通。
9.加强各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持证上岗,汛期对设施进行加固,防范坍塌、机械伤害、违章操作、高温季节中暑等安全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预警预防机制
1.要树立未雨绸缪意识,完善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从源头上树立忧患意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摸底登记,掌握危险源的分布、状况、特性、监控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并建立了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避免事前疏忽事后补救的不良习惯。
2.加强预警制度建设,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明确生产操作流程,确保标准化生产,从过程中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各单位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以提高各类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2.创新应急演练模式,年内组织2-3次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检验和提高对突发事件的执行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
3.通过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战过程,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充实和完善。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抓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以及业务骨干培训工作,下半年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班。
2.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利用墙报、橱窗、横幅、标语、挂图,网站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举办消防知识讲座,聘请消防官兵讲课,提高干部职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消防“四个能力”。
4.每季度编制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印发科室和基层,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表扬好人好事,查找存在与不足,提出良好建议,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5.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宣传服务咨询日”、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组织安全生产知识问答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抗御事故灾害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