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实施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并负责市区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及指导维护管理工作。各区设环卫单位负责其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现市区道路总清扫面积约837.77万㎡(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开发区)。主次干道、繁华商业街区实行 “两大扫、全天保洁”(大扫时间:4:00至7:30,保洁时间7:30至22:00);小街小巷实行 “一大扫八小时保洁”。市区现有环卫职工2768人,其中道路清扫保洁工1300多人,人均清扫面积约6000㎡,机械清扫率25%。正式职工工资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清扫保洁工(临时工)每月扣除缴纳的各类保险费后实领工资平均约600元。
市区日产生活垃圾近700吨,年产垃圾量约25万吨。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是市区主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为Ⅰ级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市区共有垃圾转运站20座,公厕263座;市区道路共设废物箱约3800个;环卫作业车辆、机械约76辆。目前市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处理工作基本能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