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学青岛 推崛起”工作要求,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经局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5年9月开展一次城市精细化管理试考评。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4]5号)、我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试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评内容
试考评主要有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照明亮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等6大方面内容。
其中市容环卫管理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屋)、公用卫生间的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包括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地被的管理,绿化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地监察、文明安全养护、整体观感等管理内容;市政设施管理包括路面、侧石、树池、桥涵附属设施、排水检查井、雨水口井、道路巡查等管理内容;照明亮化管理包括照明设施亮灯率,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检查井的规范设置,照明设施外观和完好率,故障修复,灯杆广告等管理内容;户外广告管理包括布点规划和标准规范、广告设置、日常检查和维护等管理内容;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标牌、围挡、警示标志、临时设施、现场环境的管理。(详见《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二、考评机构和考评对象
成立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组,组长:江向阳,副组长:艾五星、麦建丰、赖宏、陈勇、陈建华、全勇、李明、戴华荣,成员:洪永山、吴柏辉、洪海卫、丁晓勇、王华忠、严凤明、郭春涨、李康武、梁小文、叶赛。具体工作由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为做好市政、园林、环卫、亮化、广告等各行业工作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考评组分为6个考评小组开展试考评工作。各小组以及考评对象如下:
1.市容环卫组,组长:艾五星,副组长:王华忠,成员:市容环卫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赤坎、霞山、坡头、麻章、开发区环卫处、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2.照明亮化组,组长:艾五星,副组长:严凤明,成员: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3.园林绿化组,组长:麦建丰,副组长:丁晓勇,成员:园林绿化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市园林管理处、各公园管理处。
4.市政工程组,组长:陈勇,副组长:洪海卫,成员:市政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各在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
5.市政设施组,组长:陈建华,副组长:郭春涨,成员:市政设施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赤坎、霞山、坡头、麻章市政维护站。
6.园林环卫及亮化工程组,组长:赖宏,副组长:李康武,成员:工程计划管理科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各在建、新建园林、环卫和亮化工程施工单位。
三、考评时间
2015年9月初起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拟定,同时通知考评单位做好迎评准备相关工作。
四、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迎检单位对精细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各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对照各行业的考评标准,根据各基层单位完成的阶段性任务、日常业务以及精细化管理创新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
五、相关要求
1. 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是确保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工作措施,各考评小组以及迎检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考评小组应根据本方案以及评分表样式,结合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有效的考评工作计划以及考评评分表;
2.考评时要求不留盲区和死角,客观、公正、有序地现场计分考评;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保存图片或视频材料,并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责任单位按期回复办理结果;
2.凡是考评到需要查阅资料、进行相关调查的应及时查阅相关资料或进行调查走访。如资料不全的,以现场检查情况为准;
3.各考评小组成员在考评表上书面标记加分、扣分以及原因,并签字予以确认;
4.各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考评组会议,核对考评结果,总结考评情况,形成考评工作小结。
5.各考评小组于
6.9月底,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考评小组对本次试考评情况进行总结,将本次试考评结果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同时根据试考评情况,研究制定考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