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单位印章的公告
日期:2010-01-22 11:34: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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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办发[2009]10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编委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湛组干[2009]287号《关于车斯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精神,组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成立中共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启用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共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专用章。原湛江市市政园林局印章以及相关印章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