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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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2-08-08
主题:
湛江电动车停车收费问题
内容:
在湛江医院,市场,商场门口等,几乎每个电动车停车处都有一个“管理者”存在,并收电动车停车费。丢车不管,此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收的是什么费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8-08
答复时间:
2022-08-11
答复单位: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市区公共区域收取电动车停放费用不合理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湛江交投集团反馈,湛江交投城市停车服务经营有限公司由市政府授权,负责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印发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规定“凡属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均为市区临时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范围。本款所称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以及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的建筑退缩线用地等”。政府有关部门已授权该公司在有关路段实行车辆有偿收费管理,交投停车公司收费员上班有穿工作服,带工作证,手持正规发票,车辆出入有登记在册,上班所用的微信支付平台皆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微信号,所得的费用款项将会上缴国家税务部门,并按照收费牌标准收费。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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