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绿地服务于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亲近绿的指导思想,做好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湛江市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管养水平,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美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湾绿城。经各单位积极申报,湛江市城综局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核、认真评审,决定授予碧桂园.豪庭、湛江市公安局等17个居住区(单位)为湛江市2021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设在湛江市城综局的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以本人名义反映的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 日。受理单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园办。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邮政编码:524043,联系电话:3239969,邮箱:zjscyb@126.com。
附件:2021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候选名单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 12 月 2 日
2021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候选名单
(共17个,排名不分先后)
园林式居住区(13个)
1、碧桂园.豪庭
2、金怡城市花园
3、恒福美地花园
4、城市海悦花园
5、碧桂园.名门花园
6、保利原悦花园
7、保利原景花园
8、蓝海丽舍
9、南滨花园(坡头)
10、南油御品蓝湾花园(坡头)
11、公园一号(第一、二期)
12、滨海御景花园
13、滨海园
园林式单位(4个)
1、湛江市公安局
2、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3、中国人民解放军92932部队
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