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绿地服务于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亲近绿的指导思想,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管养水平,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美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湾绿城。经各单位积极申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核、认真评审,决定授予君临世纪广场(一、二期)、开发区检察院等15个居住区(单位)为湛江市2019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设在我局的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以本人名义反映的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8日至1月15日。受理单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邮政编码:524043,联系电话:3195015,邮箱:YLK2289540@163.com。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8日
附:2019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候选名单
2019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候选名单
园林式居住区
1、君临世纪广场一、二期
2、恒大绿洲
3、南国豪苑(第三期)
4、城市假日花园五期(E区)
5、天润·御海湾
6、澳海城
7、启达东海岸
8、君临海岸
9、海湾郦都
10、京基城(首期)春华苑
11、江南世家
12、荣盛华府
13、东盟城香缇苑
园林式单位
1、开发区检察院
2、岭南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