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3 11:27:57
来源: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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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38.01 万元,完成预算 563.79 万元的 42.2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 0.00 万元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36.88 万元,完成预算 562.4 万元的 42.1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3 万元,完成预算 1.39 万元的 81.29% 。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6.88万元,占99.53% ;公务接待费支出 1.13万元,占0.4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6.8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178.77 万元,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46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58.11 万元,2018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42 辆,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维护城市绿化的生产用车(含洒水车、杀虫车、拉绿化垃圾自卸车、修剪高空车、吊机等车辆)、园林垃圾工具车、市政设施日常维护、道路巡查及应急抢修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1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8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9 次,接待人数共 103 人,主要包括接待株洲市城管指挥中心、肇庆、茂名城市综合管理局、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园林考察等。


附:2018年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pdf